当网络已经不自由时,我们不得不寄希望于现实。
一个星期前看到新闻,说上海惊现鹿人,照片一看,一个鹿头人身,穿白大褂拎着公文包的家伙正在乘地铁呢!给我第一印象,是哗众取宠,没了看头。可是仔细一想,也许这个人是环保主义者,素食主义者呢?他以身作则,从动物角度出发,告诫人类保护环境,宣扬素食理念。我很高兴,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,说明我们的社会进步了,我们的国民开始有自我的概念了。在一个网络都不自由的境地,敢有人跳出来面对现实,展示自由,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。可是,随后就被老妈的“恐怖分子论”给搪塞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。可我仍然希望相信,他是善意的。
今天QQ新闻说,该鹿人在土豆上发表声明,我看了。一个声音清朗有力的男声告诉大家,他们是拍一部短剧去街上取景。造成的不便,希望大家理解。同时他也说,他们获得的更多的是欢乐的笑声,路人们也都比较谅解。随后上海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杨雄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,他说,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,一是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,国家对个人自由采取容忍态度,导致某些人自由过头;二是在过度开放的自由环境中,年轻人受西方文化影响,过分强调个性自由、个性张扬;三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,由于竞争压力巨大,导致急功近利、浮躁心理出现。他表示,一个正常、健康的社会允许多元、另类的现象存在,但允许不等于无法无天,决不能脱离中国国情和倡导中庸、和谐、平和的中国文化特点。
新闻报道中的东西,黑白是随便分分的。在我的周围听到的声音绝大多数是支持鹿人的,如果说超人可以满大街乱跑的话,为什么鹿人不可以?如果说到吓人的话,我曾经在大润发里被一头熊不熊人不人的促销员吓得不轻。如果说这样做吓人的话,那么全上海的穿玩偶服的促销员就应该全面禁止——因为我们国民的胆子真的很小哦!!况且,人家也说了是为了拍戏需要。我就想说一句,凭什么床上不穿衣服的激情戏,如此有伤风化的东西可以被拍成电影,美其名曰“艺术”,难道就因为是大导演名导演的作品吗?为什么鹿人就不能说成是艺术呢?难道A片就符合中庸、和谐、平和的中国文化特点了?
当然,不否认这有自我炒作的嫌疑。然而在这样一个转型的社会里,不炒作一下谁理你?毕竟社会、文化、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,早已不是“遥知不是雪,为有暗香来”的优雅氛围了!不把自己搞得香得发臭,红得发紫,是不会有人注意到你的!因此可以把鹿人的炒作看成必修课,是他不得不做的事情。——连鹿人都做了,还有什么炒作不能做?
然而如果真要符合中庸、和谐、平和的中国文化特点就应该有大国气质地海纳百川,包容接纳一切所谓的“另类”。否则,其实我们自己就是另类!
再说一句,我们连傻了吧唧一点文化水准都没有脑残文化都接受了,为什么不能接受一个小小的鹿人呢?
